安眠藥的使用原則
長期使用安眠藥,容易有耐受性及依賴性的問題。耐受性指的是原本使用的藥品越吃越沒效,需要增加劑量才能達到原有的效果,造成藥量愈吃愈重。依賴性可分為生理性依賴與心理性依賴。所謂生理性依賴,指的是長期服用安眠藥而突然停藥,身體一時無法適應,進而出現焦慮、恐慌、易怒、失眠加重、心悸、冒冷汗、噁心、嘔吐、手抖、抽搐等症狀;心理性依賴則是若沒服用安眠藥,內心就感到強烈的不安和焦慮,不吃藥就睡不著。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藥劑科藥師張佑如,建議使用應遵守以下原則:
1.依照醫生的指示服藥,切勿自行調整藥量。
2.使用最低的有效劑量。
3.服用安眠藥後,需一段時間才會開始發揮藥效,不要因為服藥後沒有立刻睡著,就自行增加藥量。
4.盡量避免天天服藥,需要時才使用,以免產生耐受性與依賴性的問題。
5.安眠藥應盡可能短期使用,治療期限不宜超過四周。如需長期使用,應在醫師評估和監控下使用,以確保用藥安全。
6.不要突然停藥,否則容易引起戒斷症狀或反彈性失眠。如需停藥,應緩慢減量再停藥。建議以一周減1/4藥量為原則,第一周先減1/4藥量,若無失眠情形,第二周再減1/4藥量,依此漸進式減量方法來停藥。若同時使用多種安眠藥,則先選擇一種藥物,逐漸減量。
7.不要購買或使用他人的安眠藥,也不要和他人分享安眠藥。因為每個人的病情和身體狀況不同,若使用不當,容易導致依賴性,甚至危害身體健康。安眠藥應經由醫師診斷和評估病情後開立,並且在醫師指導和監督下使用。
8.不要重複看診,以免重複使用安眠藥物。
安眠藥只是用來短期幫助睡眠的工具,想要擁有良好的睡眠品質最重要的是養成良好的睡眠習慣,才是解決失眠問題的根本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