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養老一次掌握
「以房養老」究竟是不是養老的好方法,其實沒有正確答案。
因為每個人的條件不一樣,需求也不一樣,無法一概而論。
文/賴麗秋
建議有意採用「以房養老」的人士,在選擇合作銀行之前,可以多方了解,同時釐清個人需求,如果有家人的話,更應該全家取得共識,以免後續引發紛爭。
為了讓讀者可以更清楚、快速地了解以房養老,本文特地整理了幾大相關的問題,讓讀者對「以房養老」有初步的認識。
Q什麼是「以房養老」?
以房養老政策最早可追溯自民國一○二年三月一日起,由內政部規劃多時的不動產逆向抵押制度試辦方案(俗稱以房養老),正式上路,預計試辦至一○六年底止,試辦期間設定人數最多為一百人。
政府當時推行不動產逆向抵押制度試辦方案,最主要考量有二大方向:
第一是國人自有房屋比率將近八成,在「有土斯有財」傳統觀念下,老人擁有房屋的人數占有相當比率。但囿於社會福利資格的認定皆以收入、動產及不動產為審核依據。為此,發現在審查低收入戶資格時,許多老人在收入及動產門檻雖符合,卻因為名下擁有房產,而無法取得低收入戶資格,生活陷入困頓。
除此,也曾發生老人早早將名下不動產過戶給子女,卻被子女遺棄的案例。這些老人雖擁有房產,但在晚年卻無法因為房產而享有安適的晚年。
第二則是考量台灣老人人口數逐年增長,老人在經濟安全或是生活照顧面的需求勢將提高;如何讓老人在退休後可以有尊嚴地生活,成為國家政策需進一步思考的課題。
在參考國外以房養老制度後,開始試辦不動產逆向抵押制度。試辦對象資格以各直轄市、縣(市)年滿六十五歲以上、無法定繼承人、單獨持有不動產,且不動產價值不超過社會救助法所定之中低收入戶標準。並委託台灣土地銀行經辦貸放款事項,方案所需經費由財政部公益彩券回饋金及政府經費支應。
因為條件限制過於嚴苛,由政府主導的以房養老方案,推行並不順暢,申辦件數未達初定目標。
為此,政策轉向,由合作金庫在去年(一○四年)十一月三十日,率先推出商業型的以房養老房貸專案「幸福滿袋」,只要年滿六十五歲、有房產者均可申請。自此,台灣以房養老轉向以商業型為主,陸續有華南銀行、第一銀行、土地銀行、台灣銀行等公股行庫加入,今年下半年,中國信託、台新銀行等民營銀行也陸續加入。預計,後續將會有更多銀行加入以房養老貸款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