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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熟齡第三人生,生活再加分!

親子怨懟為哪樁?

父母幫忙子女帶小孩,到底該不該拿錢?

父母有必要與子女簽訂契約,明定子女必須返還父母的撫養費嗎?

傳統的「養兒防老」、「子女奉養父母是天經地義的事」等觀念,

隨著社會、經濟環境變遷,似乎都正逐漸崩壞中!

趙坤麟

我們常說:「天下無不是的父母」,另也有說:「天下的媽媽都一樣的」,可見父母在子女心中是何等偉大!

我處理過的遺產繼承案件不下千件,就這些案例分析,如果是母親先亡故,父親若有錢、身體又健朗的話,則再婚或再交往異性友人比例較高。反之,父親先亡,母親為顧全家庭完整,加上傳統禮教束縛,再婚或再交異性友人的比例可說是少之又少。在傳統華人社會中,母親就如同木桶箍,總能把家圍得圓圓滿滿,對子女的奉獻和犧牲,更是沒有極限。

只是近來在媒體上看到這樣一則新聞:一位離婚單親母親獨力撫養兩個兒子,並栽培兒子考上醫學院;這位母親擔心老後兒子不願撫養她,於是在兩個兒子成年後,與他們簽訂扶養契約書,要求兒子自行開業後,必須攤還母親共約五千多萬元的費用。此事因為兒子不願履行契約,被母親一狀告上法院之後曝光。長子與母親和解,次子雖主張母親以金錢衡量親情已違反公序良俗,契約應無效,但最終仍敗訴,法院判定次子應支付母親扶養費。

像本案母親依法行事,法律雖能保障她的權益,但恐也撕破母子感情,母子二人往後或許形同陌路;巨額養老金與兒女親情孰重?當然,家務事非外人所能置喙,然就此案例來看,近乎面子與裡子都輸,真有必要走到這一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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