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落何方:如何搜尋遺產資訊
文/陳佑寰律師
親人過世,家屬徒傷悲。人走了,不知去了哪裡?留下的財產,不知遺落何方?搜尋遺產資訊也可能是個浩大工程,要有方法,才不會如無頭蒼蠅不知去向。
老王的遺產
老王死亡後,兒子小王想到要跟其他姊妹談如何分家以及申報遺產稅就一個頭兩個大。小王只在老王房間找到房地產權狀及幾本存摺,但記得似乎老王生前在很多家銀行有開戶,也有買股票與保單,好像還有貸款與卡債未繳清。現在面臨要申報遺產稅,勢必要搜尋老王所有的遺產資訊,而小王也擔心萬一老王欠債很多,遺產不夠清償,父親還要子還,那就麻煩了!
為何要搜尋遺產資訊?
親人過世後,其繼承人依法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基於以下三個原因,繼承人必須搜尋被繼承人有哪些財產與債務以資判斷:
- 決定是否拋棄繼承:
如果被繼承人的債務大於財產,依民法繼承規定,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但現實上仍可能以遺產賠償某債權人後,又遭其他突然冒出來的債權人追償債務而陷於訴訟紛爭的風險。比較一勞永逸的方式是拋棄繼承:繼承人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3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拋棄繼承之意思表示,則溯及於繼承開始時發生效力,以完全脫鉤。
- 決定如何分割遺產:
如果被繼承人名下財產很多,或是財產大於債務,則繼承人會希望依法繼承遺產。被繼承人名下的財產可能為:土地、房屋、存款、投資、債權、信託利益、動產及其他有財產價值的權利,也可能有未清償的債務。為利於繼承人之間對於遺產如何分割進行協議,實有必要搜尋被繼承人有哪些財產與債務,才能合理協商如何分割遺產,以完成財產過戶與債務清償。
- 決定如何申報遺產稅:
美國開國元勳班傑明·富蘭克林曾說:「除了死亡與稅之外,這世界上沒有甚麼事是確定的」。誠然,凡人終須一死,而繳稅是國民應盡的義務,甚至死後也還會有遺產稅。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被繼承人死亡遺有財產者,納稅義務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向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辦理遺產稅申報。而遺產稅未繳清前,不得分割遺產、交付遺贈或辦理移轉登記。為辦理遺產稅申報,自須搜尋被繼承人名下之各種財產與債務。
如何搜尋遺產資訊?
過往搜尋遺產資訊的方式是先於被繼承人住所搜尋存摺、權狀等財產資料,再就近向國稅局查調被繼承人最近年度的: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以及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由該等清單可查知被繼承人有哪些土地、房屋(主要在財產清單出現),以及有哪些所得,如銀行利息存款利息所得、股票營利所得(主要在所得資料清單出現),進而可再向地政事務所、銀行等機構查詢被繼承人的財產資訊。
上開方式可說相當麻煩,且可能還是有所遺漏,特別是金融遺產如存款、股票、基金、保險等,實在很繁雜而不容易搜尋。所幸,金管會為提供民眾更便捷查詢過世親人金融遺產機制,洽請台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邀集銀行公會、投信投顧公會、壽險公會、集保結算所、期貨交易所及聯合徵信中心等六大受理查詢機構,與財政部台北國稅局合作,自108年12月1日起至109年6月30日止,試辦民眾查詢金融遺產之一站式服務,民眾就設籍於台北市之過世親屬可透過台北國稅局一次申請查詢各類金融遺產,各受理查詢機構將直接或由其會員金融機構提供查詢結果予申請人。
基上,為提升民眾查詢金融遺產之方便性及效率性,台北國稅局於該局總局、分局及稽徵所全功能櫃檯設立服務窗口,受理民眾申請查詢設籍台北市之被繼承人金融遺產資料,查詢之內容包含銀行存款、投資理財帳戶、上市櫃股票、保單及銀行債務等,各金融單位並提供民眾透過本項服務查詢金融遺產第一次免收費之優惠。詳情可參台北國稅局於官網上設立單一窗口查詢金融遺產專區。
以老王遺產案為例,小王應先申請取得被繼承人老王的死亡證明書或除戶戶籍資料以及繼承人小王個人的身分證明文件,再向台北國稅局申請查詢老王的金融遺產資料。台北國稅局統一接單後再轉知:銀行公會(可查帳戶、貸款)、投信投顧公會(可查基金投資)、壽險公會(可查保單)、集保結算所(可查上市櫃股票債券)、期貨交易所(可查期貨投資)及聯合徵信中心(可查銀行債務)等六大受理查詢機構,由該等機構受理後直接或由其會員金融機構提供查詢結果予小王。
例如就老王有哪些銀行存款與貸款來說,小王原本憑老王留下的3本存摺只知道相關的3家銀行,而透過一站式查詢,銀行公會自台北國稅局轉知而受理後,將轉請所有的銀行及郵局全面清查是否有老王的帳戶與貸款,如查有,則由各該金融機構回覆小王,不需要逐一去登門索取。值得一提的是,小王藉由一站式查詢也可自聯徵中心獲得老王的信用報告,其中會包括銀行債務資訊如貸款、卡債等。惟就老王與金融機構以外之他人間的債務,則難以藉由官方之一站式查詢得知,小王也需有萬一有老王的其他債主跳出來討債的心理準備,可依民法規定向法院陳報老王之遺產清冊,並聲請法院公示催告命老王的債權人於一定時間內陳報債權。
個人的資產負債表
總而言之,遺產繼承與申報遺產稅的第一步就是了解被繼承人名下有多少財產與債務,才能進行後續的作業程序。我們都知道公司有資產負債表,其實個人也有,只是大多數人不會自行製作,通常都是等到死亡之後,才由後代上窮碧落下黃泉辛勤製作。與其讓後代為了搜尋遺產資訊而忙得如無頭蒼蠅,不如由長輩生前在交代後事時也一併整理好個人的資產負債表並做出適當的分配。若是上流老人還有海外遺產,就更難搜尋了,經營之神王永慶的遺產爭議案涉及跨海追產可為殷鑑。雖然這些財產與負債,生不帶來死不帶去,但遺愛人間同時不留給後代無謂的麻煩與爭議,更是功德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