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立醫療決定 送自己及家人一份愛的禮物
王先生,93歲,失智症10多年,已完全喪失自理能力,終日臥床,不太認得人,對話混亂,生活起居皆需看護24小時照顧。因為失智症末期,王先生有好幾次因為吞嚥困難嗆到造成吸入性肺炎或是泌尿道感染而反覆住院治療,甚至面臨急救的生死關頭。他有4個兒女,但兒女們對治療方向卻意見相左,分成兩派,一派主張一定要救到底,不救就是不孝;一派希望順其自然,不要再讓他受苦。單就鼻胃管的置放與否,就讓兒女們吵得不可開交,王先生常自己拔掉鼻胃管,但因為其中2位兒女堅持只好又放回去,因此他的雙手被綁在床緣固定,另2位兒女看了好難過卻無計可施,看著老父親流淚,說著「如果爸爸還清醒,能自己決定要或不要,那該有多好……」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林森中醫昆明院區家庭醫學科主治醫師謝惠婷說,臨床上這種情形並非少數,不只病人跟家屬難過,甚至醫療人員也束手無策。這告訴了我們「能夠自己決定」是多麼的重要,不只可以避免自己受苦,也可避免家人甚至醫療團隊受苦。
民國108年1月6日《病人自主權利法》在台灣正式上路,民眾可在具有完全行為能力時透過「預立醫療諮商」立下「預立醫療決定」,選擇5項特殊臨床條件下(末期病人、不可逆轉昏迷、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重症),是否接受、拒絕或撤除「維持生命治療、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而非意識不清時讓別人替你做決定。在諮商的過程中,也能讓親友們了解自己對生死大事的想法與價值觀,讓他們知道自己要什麼或不要什麼。
回頭想想文章開頭的案例,如果王先生在身體健康或是失智症初期曾與家人接受「預立醫療諮商」立下「預立醫療決定」,是否兒女們也不用再為了要不要急救或是鼻胃管的置放而爭執難過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