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遺囑不足以自行 讓遺囑執行人來實現長輩遺願
文/陳佑寰執業律師
人老了,看重身體更甚於財產,因為有錢沒命花也是枉然。但是有些子女卻是看重父母的財產更甚於關心他們的身體,等著父母過世那天,就可繼承到或許是人生最大的一筆收入。傳統上養兒防老的觀念已過時,現今則是「養老防兒」。父母固然可以生前處分財產,把財產提早分給想給的人,以免日後發生遺產糾紛,但是老人家又會覺得沒有安全感,擔心名下沒有財產就沒有人想要照顧。因此父母除了身體要顧之外,還是會把財產顧牢牢,以防子女虛情假意別有所圖。然而隨著身體老化衰弱,走向人生旅途的盡頭,終究還是得清理在人世間的身體、感情及財產。今生的財產從無到有,但卻是生不帶來,死不帶去,而死後還可能引發爭產風波,讓人不勝唏噓!
父母辛苦了大半輩子累積的財產,於死後由後代繼承,本屬天經地義的人倫之常。「繼承」可說是世代間財產移轉的制度,原則上由配偶與子女為第一順位的法定繼承人平均繼承。然而如果父母在世時覺得某子女不孝,想少分一些遺產給他,或是父母有其他感念的親朋好友,而想送一些遺產給他們,則必須透過遺囑來達成。「遺囑」是尊重被繼承人的遺願來分配遺產的工具,惟須注意,寫遺囑不僅用來分遺產,最好還有指定遺囑執行人,於被繼承人死後來實現其遺願,否則繼承人為了遺產分配不公而各說各話並互相杯葛,爭產糾紛勢必延宕多年而導致遺產遲未分配,則當初寫得再用心的遺囑也難以付諸實現,那就白費功夫了。
遺囑執行人的角色與功能
台塑集團大家長王永慶家財萬貫卻未立遺囑,讓人驚訝,其配偶王月蘭雖有預立遺囑,卻未指定遺囑執行人,嗣經利害關係人聲請法院指定遺囑執行人,最後由法院指定三位遺囑執行人,具有律師、會計師及法學教授等身分,可說是金裝豪華團隊。而長榮集團總裁張榮發固然立有遺囑,卻因其指定四子為集團總裁不符法制而引起軒然大波,他在遺囑中還指定了四名親信部屬作為遺囑執行人,遭質疑為何遲遲未執行遺囑,然而與遺產分配無關的接班人規劃,實在是難以執行。有錢人對於身後事尚且會有所疏忽,何況是我們這些凡夫俗子,更需要用心留意。
遺囑執行人係依遺囑意旨來管理及處分與遺囑有關的遺產。遺囑人得以遺囑指定遺囑執行人,在一定條件下亦得由利害關係人聲請法院指定之。未成年人、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不得為遺囑執行人,惟繼承人可兼為遺囑執行人。實務上為求信賴與專業,會考慮由親信、律師、會計師擔任遺囑執行人。為避免遺囑執行人先於遺囑人而死亡,遺囑人可考慮一併指定備位的遺囑執行人。而遺囑執行人有數人時,其執行職務,原則上以過半數決定之。遺囑人固然可以單方指定遺囑執行人,但被指定者如無意願,則可表示拒絕。若遺囑執行人怠於執行職務,或有其他重大事由時,利害關係人,得請求親屬會議改選他人;其由法院指定者,得聲請法院另行指定。
遺囑執行人就職後,需進行下列事項:
1.如遺囑執行人兼為遺囑保管人,於有繼承開始之事實時,應以適當方法通知已 知之繼承人。
2.於遺囑有關之財產,如有編製清冊之必要時,應即編製遺產清冊,交付繼承人。
3.遺囑執行人應管理遺產,並為執行上必要行為之職務,包括申報與繳納遺產稅、分配遺產、交付遺贈等。其因職務所為之行為,視為繼承人之代理。
遺囑有指定遺囑執行人者,就遺贈之處理,應先辦繼承登記及遺囑執行人登記後,始由遺囑執行人會同受遺贈人辦理遺贈登記。值得注意的是,繼承人於遺囑執行人執行職務中,不得處分與遺囑有關之遺產,並不得妨礙其職務之執行。為求明確以杜疑義,遺囑執行人於工作結束後最好能製作遺囑遺產處理結果報告書,「受人之託,終人之事」,畫下完成的句點。
遺囑執行人的麻煩與功德
遺囑執行人可能會惹到一些麻煩事,例如前大法官徐璧湖擔任已故司法界資深前輩張仁淑法官的遺囑執行人,竟因以遺產支付殯葬費、繳納稅款等情事而遭繼承人控告其不法提領存款,幸獲司法還其清白。又如電影界大姊大邱瓈寬擔任其恩師即資深製片裴祥泉的遺囑執行人,卻遭恩師的妹妹提告確認遺囑無效。
遺囑執行人管到別人的家務事,雖然是在做善事以實現往生者的遺願,但因遺囑通常會變更法定應繼分的安排或是有遺贈的規劃,因此勢必會有某些繼承人覺得遺囑分配不公或是侵害特留分而有所爭執。實務上常見的糾紛類型如下:
1.遺囑執行人之指定無效:在遺囑人以遺囑指定遺囑執行人的情形,如果遺囑因不具法定要式而被認定無效,例如代筆遺囑未經見證人全程參與,或是見證人不具法定資格,則該遺囑執行人之指定亦屬無效。
2.遺囑執行人被禁止執行職務:如遺囑執行人之指定無效,繼承人不僅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確認某遺囑執行人法律關係不存在,也可向法院聲請假處分禁止某遺囑執行人處分遺產,以及請求法院撤銷地政事務所就不動產遺產所為之遺囑執行人登記。
3.遺囑執行人捲入繼承人與遺產的糾紛:繼承人中覺得分配不公者可能會藉故對遺囑執行人提出偽造文書、侵占、詐欺等刑事告訴,或是民事損害賠償及繼承相關的訴訟。此外,就遺囑相關遺產的民事訴訟,遺囑執行人依法成為當事人,還須承受相關之訴訟程序。
綜上所述,被繼承人所立的遺囑要能在死後實現,有賴指定遺囑執行人克竟其功。遺囑執行人難免會遇到一些麻煩事,需先確認遺囑製作有效,才能名正言順,遵囑力行。所謂「人在做,天在看」,遺囑執行人幫往生者妥善處理其遺留在人間的財富,其實是在做功德,這也是積財富在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