棘手的「聯合國案件」
十多年前處理一位龍潭名人身後遺產稅申報與繼承事宜,
本案除了一名非婚生子女在台,其餘子女散居各國,
加上繼承人個別因素及突發狀況,致處理過程極其繁瑣困難。
經過抽絲剝繭依法排除障礙後,最終圓滿落幕。
文/趙坤麟
一位十多年前的委託人,有一天特別來電向我致意問候,並針對當年我為其父親辦理遺產稅申報與繼承事宜,再度表達謝意。這樁案件因繼承人散居世界各地,繼承過程繁瑣,加上不斷出現的突發狀況,可說是相當棘手,所幸都讓我依法一一克服,獲得圓滿解決。本案的繼承資料,還被地政事務所向當時的桃園縣政府呈報,列為可供參照範例的可貴案件;地政士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還特別對我讚譽有加,並戲稱本案儼然是「聯合國案件」不為過。
化繁為簡 承諾書公證
確保國外子女應繼分權益
十多年前桃園龍潭一位地方名人過世,這位名人早期留學日本,因家境優渥,學識又淵博,曾受前總統蔣中正邀請共進早餐,這在當時的時空背景是何等榮耀的事,可想見名人特殊身分地位。他在過世後留有一大片土地要繼承,問題是子女分散在世界各地,除了一位在台灣,其他多名子女分別居留日本、美國、中國、香港等國家,加上繼承人的個別因素,讓繼承過程手續極其困難繁瑣。
這些子女中,有人因為在日本出生,跑到中國求學與工作,後來跳機逃到美國;因中國護照過期不敢自行投案去補申請,另也怕被美國政府抓到而被遣送回中國,頓時變成人球。也有因落居香港,在辦理本案繼承過程中突然病故的,依法就得由其子女代位繼承;但這位繼承人在香港並無戶籍登載紀錄,就得依當時在中國結婚的證書與親屬關係,向中國辦理公證書後,再向香港民政單位宣示這些文件與事實紀錄都屬實,請香港政府出具公文書以為憑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