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層腦部刺激器組件將納健保給付 嘉惠巴金森患者
為減輕巴金森氏症患者就醫之經濟負擔,中央健康保險署繼自104年1月1日將「深層腦部刺激器」納入健保給付,並於次年(105年)7月1日放寬給付規定,取消終身給付一次的限制後,全民健保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日前決議,「深層腦部刺激器」所需使用之導線、導線延長線及導線固定蓋等3種組件一併納入健保給付,並自108年8月1日起實施,估計每年有近300名病患受惠。
巴金森氏症是一種運動神經系統退化性疾病,患者常出現肢體僵硬、顫抖、失去平衡感等動作障礙相關症狀;但往往遇到藥物治療的瓶頸,臨床對於藥物無法控制的巴金森氏症患者,會建議以外科手術進行深層腦部刺激術(Deep Brain Stimulation,簡稱DBS),藉由電刺激調節視丘下核的異常活性,控制不正常的腦神經訊號,便成了另一種治療選擇。
健保署考量病人裝置「深層腦部刺激器」(俗稱脈衝產生器、電池)後,除了植入於鎖骨下之電池外,還需要植入一組細長的電極導線,藉著產生電流來控制調節腦內不正常的活動訊息,而後者目前還需要自費。為保障民眾就醫權益及提升醫療品質,經慎密評估及蒐集資料,爭取預算提案至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討論後,同意裝置「深層腦部刺激器」所需之導線、導線延長線及導線固定蓋等3種組件也一併納入給付(包括導線支付85,000點,導線延長線支付22,000點及導線固定蓋支付20,000點),並自108年8月1日起實施。
健保署表示,巴金森氏症病人是否需裝置「深層腦部刺激器」,必須經由醫師臨床評估是否符合適應症。健保給付該項導線之組件,限裝置深層腦部刺激器患者使用,以申請一次為限。估計健保一年挹注7千多萬點預算支應,有281人次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