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存藥品易受潮 過期就該丟!
「上次醫師開的藥還有,先吃完再去看醫生吧!」許多民眾有錯誤的用藥觀念 ,還有人以為,「藥物放在冰箱才不會壞掉」,或是「我知道怎麼吃藥了,藥品包裝盒可以丟掉」的迷思,甚至嫌開藥罐(瓶)太麻煩,全部倒出來放在夾鏈袋中,或是把藥物放在隨手可得之處 ,以免忘記服藥,其實不同類型的藥品 ,都有不同的保存方式和使用期限喔,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稱食藥署)邀請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藥劑科許馨丰藥師為大家介紹藥品保存方式。
大多數的藥品易受光線、濕氣、溫度影響而變質,以下彙整出保存藥品的3不原則。
1.不要放冰箱:藥品放置冰箱,易受潮變質。且容易讓孩童誤以為食物而誤食 。除非,藥袋或包裝上有註明:需冷藏或請置於2-8度。
2.不要放車上:藥品放置車內,尤其在炎炎夏日時,可能因高溫而變質。
3.不要放口袋:身體的體溫、衣物的擠壓可能導致藥品變質。多數藥品是室溫儲存,乾燥、陰涼、避光的地方是最佳存放位置。
醫師開立之處方藥品,應依據醫囑或藥袋於當次治療期間使用,切勿自行任意停藥 ,以免影響治療效果,如果藥品未使用完畢,不建議保存或轉與他人使用。
不同劑型的藥品保存方式如下:
1.口服錠劑或膠囊、外用藥品:盡可能原包裝保存,醫師開立之處方藥品,應依據醫囑或藥袋於當次治療期間使用;若自行於藥局購買的指示藥品,未開封時,保存期限依據包裝上標示,開封後,則建議六個月內使用完畢,但若有異狀應丟棄。
2.眼藥水(膏):眼睛是易受感染部位,建議眼藥水和藥膏開封後於當次治療期間未使用完就要丟棄,以確保眼睛用藥安全。部分眼藥水需冷藏,使用前可先以手搓揉瓶身回溫,避免刺激。
3.胰島素:未開封前須冷藏,開封後於室溫保存,當次治療期間使未使用完就要丟棄。
4.栓劑:置於避光、陰涼處,如因遇溫度較高時軟化,可在使用前放入冰箱使其變硬。
5.藥水:小朋友的糖漿藥水放冰箱可能會產生沉澱,建議放室溫即可,開封後當次治療期間使未使用完就要丟棄。粉泡藥水依藥品不同而有所差異,詳讀包裝說明來進行保存。
6.藥品磨粉:藥品混合後可能產生未知的化學作用,建議當次未服用完則丟棄。
無論從醫院或藥局帶回來的不同類型藥品,在藥品用完前,不要將藥袋或包裝標籤丟棄,因上面有許多重要的資訊。且藥品的包裝是避免變質的設計,不建議拆除藥品外包裝,以夾鏈袋分裝保存。一般藥品保存,必須注意包裝上所標示的有效期限 ,過期的藥品應立即丟棄,醫師開立的藥品,不得保存至下次病症使用或分送他人;有些藥品外觀像糖果,藥品要存放在小孩不易取得的地方以免誤食。為了用藥安全,切勿將藥品當生活用品保存,若有任何問題應詢問藥師。
資料提供/食藥署藥物食品安全週報70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