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女再婚停看聽
文‧黄顯凱 (黄凱律師事務所負責人)
根據主計處統計顯示,近年來女性選擇晚婚和不婚的比例愈來愈高,民國九十九年調查女性未婚的主要原因,近六成表示「沒有遇到適婚對象」。換言之,過半數的單身女性不是不婚,而是沒有遇到適合的結婚對象,若有適合的對象,也想要進入婚姻。
同一時期則另有一個統計數字:臺灣一年有五萬八千多對夫妻離婚,平均一天就有一百六十對夫妻在辦離婚手續。似乎「愛妳一生一世」、「結髮一輩子」已成遙不可及的夢想,離婚是普遍的社會現象。從上面的統計數字看來,婚姻就如同錢鍾書的《圍城》所説,「外邊的想進去,裡邊的想出來」,再也不是一生一次唯一不變的選擇。
而不論經歷失敗婚姻或是伴侶死亡,人們對歸屬感及對愛的渴求,是永遠的期待,也是基本需求。對於失婚的人而言,進入第二段婚姻需要極大的勇氣,對於熟齡單身女子而言,捨棄單身自由的生活,也經常會躊躇再三。尤其當您選擇的對象,已經歷過婚姻且有子女時,面臨孩子教養及將來財產繼承等問題,應如何應對?在此,筆者願提供一個例子讓讀者參考:
婉容自小被收養,她侍養父母至孝,當養母晚年罹患老年癡呆症,所有的照護工作也由婉容一肩扛起,因此擔誤了青春。直到養母過世後,婉容才開始思索自己的未來,能在遲暮之年認識翰文,婉容覺得非常幸運,相知相惜之餘,決定結婚。而翰文的配偶過世多年,所生一子一女均已成年,婉容誠摯地對待翰文的子女,翰文的子女也尊敬婉容這位後母。但等到翰文的兒子結婚生子,三代同堂後,彼此卻因為家用分擔及照顧孫子等問題產生摩擦,婉容感到非常不受尊重,也開始思索自己的財務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