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額土地產權之謎
土地所有權人因未辦理繼承或贈與,地籍清理懸而未決,
致每隔一段時日即有「同名同姓」詐騙者擬以偽造文書取得產權。
受理土地產權贈與、託售最忌受託不實偽造,
專業地政士處理案件一定把問題看透看徹,不留事端,才能守住專業信譽。
文/趙坤麟
有一天,素昧平生的李勇(化名)突然打來電話,說是經我一位友人陳律師力薦來找我。他說他接受一位住在高雄、年近80的土地所有權人委託,欲將該筆公告現值高達近2億5千萬元的土地產權,贈與給他其中一位兒子,過戶後再趕緊幫他找買主出售。李勇強調他有受任委託書、土地所有權狀及所有權人身分證影本,興沖沖得好像大船就要入港,一副一筆大生意即將到手的樣子,他隨即將資料全都傳真給我,要我先幫他分析有哪些稅負要繳。
土地贈與託售 小心受託不實
因陳律師是好友,我已先跟他打過招呼,我可以幫李勇分析稅負負擔,但可能不便受理此案,理由是:一、此事來得太突然,我又不認識李勇。二、當事人遠在高雄,何以捨近取遠不找高雄的地政士就近受理?三、陳律師與李勇也非認識許久的好友。四、委託書是否為當事人親簽?五、辦理贈與後為何又趕著售出?種種不尋常跡象讓我裹足不前,寧可放棄受託,以免不慎觸犯法律,有走不完的庭訟之累。
我受理案件如非當事人親自委託,也得有權利繼承人全體到場,偶有偏私或隱匿我都不受理。處理案件一定把問題看透,不留事端,更要家庭祥和,這是我的專業職責,也是我的品譽。客戶因此常開玩笑要我不能退休,還要服務他們的下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