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長照靠社、衛政合作
政府推動長照,除了妥善照顧失智、失能者,有更好的生活品質,更重要的預防保健也不可忽略,唯有從源頭著手,長照才可以走得更遠。只是推動長照,需合眾人之力,包括衛政、社政等單位與人員,發揮專業相互支援。才可將長照之力發揮至最大、呈現最大的效益。
文/周傳久
政府推動長照,目的在於延緩失能,卻將可以透過積極保養預防的輕微失能階段,交由社政單位管理,這是很奇怪的做法。如果前端沒有積極預防的意識,等到被照顧者進入加速失能階段,才交由護理機構接手;這樣的長照思維無法完善推展。如何讓社政與衛政系統可以發揮所長,同時相互支援,相信這才是全體國民之福。
許多政府社政機關,負責興建身心障礙和長照機構時,往往不聽護理單位的意見。據聞,在某個設計長照機構的會議中,甚至有主管認為,重度失能者的住房不需要考慮房門開關問題,因為「反正他們沒有感覺」。聽著不禁讓人質疑,政府的長照,究竟是要照顧誰!
政府不時花錢去荷蘭考察,卻未見有人真正思考,荷蘭第一線居服員為什麼由公衛護理師承擔?為什麼被照顧者身體評估需由護理師擔任?如果基本觀念不改,再多考察又能如何?
這種現象反映在當下的長照體系,即台灣積極推動的出院準備,出現了醫院資深護理背景個管師,評估病人返家需要的後續服務,和照管專員評估出院後照顧需求相差甚多(被照管專員刪掉了),導致後續居家服務無法真正符合被照顧者的需求。
不可否認,社政單位也很重要,像個案需要申請補助,或者想了解有哪些福利權益,都需要社政單位的協助。但由社政單位來管理安養機構,在實際運作上有諸多不妥;如果管理者對護理單位又欠缺尊重,長此以往,只會讓問題更加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