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時代的遺囑
文/馮光遠
有回,買了幾件稍微昂貴的東西,女兒看了在旁囉唆起來,「你最會買這些多餘、額外的東西堆在家裡,浪費。」我聽了有點心虛,「家裡又不是沒有空間,而且紅酒又不會壞。」不過心裡倒是挺安慰的,女兒管東管西,應該也是為了我的健康著想,不過她接下來的話讓我推翻先前的假設,「老爸你省一點,你錢花愈多,以後留給我的就愈少。」
我差一點在大賣場紅酒區掉下眼淚。
女兒是獨生女,所以很清楚,哪天老爸掛了,她只要還有家裡的鑰匙,東西都是她的,不過這麼早想這檔事,我覺得她應該是交友不慎。
然後開始好好想了想遺囑這件事。
其實立遺囑乃常見之事,尤其是有錢人家,清楚自己的錢這輩子是用不完的,而且會剩很多很多,所以都會替子孫的和諧著想,如果不預立遺囑,錢愈多,到時一家子吵得愈凶,因此家裡愈是有錢,遺囑立得愈是仔細。
不過我覺得,立遺囑也必須與時俱進,而且要有一個新觀念,遺囑不應該是「預防」一些不想發生的事情發生,例如子孫搶奪遺產;在新的觀念裡,遺囑得要「主導」一些自己想發生的事情往那個方向前進。
好,就讓我用白話來講吧。新世代的遺囑,應該像是一張棒球隊經理手裡的名單,也就是說,沒有一個選手能夠篤定地說,在這個名單裡頭,他絕對是擔任第四棒什麼的;同理,在一份遺囑裡,也沒有一個子女能夠篤定地說,老爸老媽一定會留給他什麼什麼的。
「爸,為什麼新的遺囑裡頭,我只能分到八分之一的財產,我們家什麼時候開始又多出四個我不認識的兄弟姊妹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