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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熟齡第三人生,生活再加分!

電腦打印遺囑是否有效?

「預立遺囑」能保障個人在人生最後階段享有品質生活,成立 遺囑方式有自書、口授、密封、代筆及公證這五種,可以透過 立遺囑人親筆書寫或是由見證者代筆書寫;但在資訊時代的洪 流下,遺囑若透過電腦打字是否還具有效力呢?

文/趙坤麟

人的一生中,能為自己清楚交代意向的最後一件事情,莫非是「立遺囑」。在早期,很多人對此十分忌諱,認為生前立遺囑就好像來日不多,或是以為立遺囑會帶來不祥、不吉利。歷經時代變遷、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後,加上國外早有預立遺囑的相關報導,有些內容很感人,也有因留下遺囑而讓家人或幼小都獲得周全性照顧的例子,因此引起國人開始重視預立遺囑的風尚。

從事地政士工作數十年的我,十分贊同生前能預立遺囑。畢竟預立遺囑的好處很多,尤其對財產較多的企業家,或是抱定不婚的單身貴族更顯得重要。一個人在生前,可以盡其所能完成自己的心願,是一件多有福報的事呢!而不是只抱持著鄉愿或固執的想法,覺得兩腳一伸,便人間無事。其實往生者在生前沒有妥善處理財產的繼承分配,或是懼怕處理不當會遭到繼承人的侮辱或凌遲。一旦繼承事實發生,繼承人彼此之間可能會因沒有遺囑明確分配財產而演變為爭奪家產,所產生的家變或禍害遠超過想像,猶如留下一把利刃,讓他們互相殘殺。因此,生前預立遺囑反而能減低這種傷害。

立遺囑的最主要目的是,立遺囑人在生前能對身後的財產,依照自己意願做妥善的安排。在立遺囑時,需特別留意遺囑內容是否侵害法定繼承人的特留分、遺囑成立要用何種方式進行、指定遺囑的執行人為誰,以及確定法定繼承人和財產分配等等,就能輕鬆完成立遺囑,並減少親族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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