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年第二春,是喜還是憂?
喪偶後的熟齡族,若能找到一位適合的伴侶相伴到老,是值得被祝福的。若是要步入禮堂,辦理結婚登記,就要考慮「遺產繼承問題」,以免爭產戲碼不斷發生。
文/趙坤麟
每對夫妻都希望能相依為命、廝守一生,但月有陰晴圓缺,人有旦夕禍福,終究會有人先離開。
通常喪偶後的熟年男性比女性更容易感到空虛、寂寞,像是有些熟年喪偶的富豪、政官,年過八十者都還在追求第二春,或者有人為了不要讓子女擔心父母的生活起居,積極參與朋友或同事所舉辦的餐會,讓自己增加接觸異性的機會,也許有可能找出一段浪漫的第二春。
對於喪偶後的熟齡族,若能找到一位適合的伴侶相伴到老,是值得被祝福的。但是根據我多年的專業經驗,我建議伴侶以「同居、相互照應的方式」較為妥當,若要步入結婚禮堂,辦理結婚登記,伴侶會以配偶身分自居(亦指戶籍上的法定配偶),將來可能衍伸的「遺產繼承問題」必然會層出不窮,爭產戲碼不斷。接下來,我以兩個實際案例告訴大家:熟年喪偶後再次結婚所引發的爭產、家庭紛爭等問題。
在前幾個月,有一對姐妹來到事務所造訪我,見面時幾乎快掉眼淚了,她們表示,爸爸生前是一名經營有成的企業家,再加上祖先留下不少遺產,讓一家人過著優渥的生活。但卻在親生媽媽過世後的五年,爸爸決定提早退休到美國享受生活。
在媽媽去世的五年間,爸爸都獨自一人生活,非常地寂寞。到美國異鄉時,遇到他人生的第二伴侶,經過幾個月的熱戀,以及女友的撒嬌與百般殷勤,她說:「你已經七十多歲,應該要有人好好照顧你,我願意與你廝守到老。」聽完這段感人的話,爸爸就決定與她辦理結婚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