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常備藥 保存有撇步
感冒藥、暈車藥都是常見的居家常備用藥,許多民眾習慣在家中存放這些非處方藥品,以便緩解輕微的症狀,但卻忘了檢查保存期限,一不小心就放過期了!
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提醒您,依據醫師及藥師指導,正確使用非處方藥外,也要注意藥品儲存及使用的幾個原則:
(一) 外用藥與內服藥品應分開存放,避免誤用。
(二) 浴室及家中日照強的地方不宜儲存藥品。特別是救命用的心絞痛急救藥,水氣、光、熱都會加速藥品的變質,影響藥效。
(三) 若家中有年紀較小的孩童,藥品存放的位置一定要在兒童無法取得的地方,且與零食存放區有明顯的區隔,避免造成誤食。
(四) 使用藥品時,應確認有效期限,並檢視藥錠產生鬆軟、變色,藥粉受潮結塊,藥水變色、混濁、發霉,藥膏有異味、變色、出油、分層等情況時,應立即丟棄。
(五) 沒有特別註明的藥品就不需要冷藏,冰箱內的溫度低、濕氣重,反而會使藥品容易變質影響保存期限。需要冷藏的藥品,在藥袋上都會特別標示,應詳讀藥品的保存說明,存放於冰箱內時應和食物分開單獨存放,以免受到食物的污染。
(六) 建議定期檢視家中儲存的藥品,確實分類,將用法用量及適應症標示清楚,並將過期或已變質的藥品確實回收。
另外,過期、已變質或者標示不清的藥品,要以適當的方式回收,千萬不要把藥品直接丟入水槽或馬桶中。大部分固體藥品可經適當處理後直接丟至垃圾桶,只有少部分的藥品(例如:抗生素、荷爾蒙製劑、抗癌藥、麻醉藥品與免疫抑制劑等)才需要交給各大醫院或藥局的藥品回收站處理;有關藥品回收可參考右圖6步驟。
食藥署建議,民眾切勿在家中準備太多非處方藥品,以方便使用及安全為主即可;若須就醫時,應遵守醫囑按時服用藥品並正確儲存,才能安心用藥。
資料提供/食藥署藥物食品安全週報62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