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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熟齡第三人生,生活再加分!

熟年離婚潮來襲 婚姻相處有妙方

文/楊聰財‧魏兆玟

男主外女主內,夫妻情感分離的導火線

一名尚在職場打拼的六十多歲女主管抱怨,結婚二十多年來,丈夫只顧著看電視,不懂得和家人互動,讓相當注重生活情趣的她無法忍受了。她總是企盼老年生活要浪漫享受,可是每當看到先生對電視的興趣大過於她,心中難掩落寞。前幾天她忍不住氣憤對先生大吼:「退休後,我一定要出去跳舞、交男朋友!要離婚,也可以!」

熟年離婚(late-life divorce)泛指子女剛剛成人、正在步入老年的夫妻離婚現象。「熟年」指年齡介於四十五歲至六十四歲之間的群體,他們擁有自主消費的能力,勇於追求新鮮時尚,但又面臨工作、退休、身體健康、家庭婚姻、性生活等問題或危機,這一群體是老年人中離婚率最高的群體。

這樣的現象在日本、美國和臺灣等「男女平等、教育普及」的國家發生了。日本專家認為,將熟年離婚的原因歸咎於夫妻感情不和,是太過於簡單。如今步入熟年的人,結婚成家時正值日本經濟進入高速增長時期,政府通過各種方式引導男性承擔高負荷的工作,女性則被塑造成家庭主婦。這種時代塑造的分工模式,為熟年夫妻的情感問題埋下了導火線。

五十到六十歲的婦女,就有六成表示對家庭生活已難以忍受,由妻子提出的離婚件數更高達九成。又因日本法律修法,在二○○七年四月後離婚的夫婦,只要雙方達成一致,離婚時妻子最多可分得丈夫一半的公共養老金。在二○○八年四月份以後離婚的,即使沒有達成離婚協議,也可以按結婚年限,最多分得丈夫一半的公共養老金。因此,有日本媒體認為,日本的「養老金制度」保障了妻子在熟年離婚後的經濟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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